南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3日表决通过:
任命黄佳鑫同志为南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吴靖宇同志为南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黄阿顺同志的南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闽公网安备 350627020001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