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0日在南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上
南靖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志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靖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和县人大决议,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四大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立足检察职能,有力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力抗疫,助力复工复产、复学复课。严厉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3件,批捕2人,起诉5人。加强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助力复工复产,主动走访挂钩企业,为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供法律帮助。助力复学复课,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及周边治安、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进行专门排查整治。认真抓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值班,组织为疫情防控捐款、无偿献血等活动,为抗击疫情贡献检察力量。
决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落实“六清”部署,强化办案攻坚,今年依法批捕起诉蔡东杰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起诉涉恶人员14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共批捕黑恶案件7案41人,起诉7案78人,对黑恶势力重拳出击,战果明显。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加强诉讼监督,提出侦查意见128条,依法改变事实定性16起,追加犯罪事实24起,删减12起,对7名不符合涉黑涉恶组织人员予以排除认定,促进认罪认罚68人。落实“打财断血”,针对公安机关办理黑恶案件中未及时查封、扣押涉案款物的情况,督促扣押车辆24辆,查处房产3套,追缴赃款52万元。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结合办案针对治安顽疾和行业乱象,发出检察建议6份,推动长效常治。2019年办理的王贵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诉讼监督案例。
服务保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聚焦“六稳”“六保”,着力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依法办理涉企盗窃、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等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刑事犯罪案件3件3人。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主要经营管理者慎捕慎诉,依法不诉4件11人,最大限度稳定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如,在办理东南海度假村环境受污染案件时,我院综合衡量疫情下企业发展困境和犯罪情节,在涉案人员对受损环境进行生态修复的基础上,对涉案企业某环保公司和6名涉案人员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保障了企业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深化生态司法保护。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7件8人、决定逮捕2件4人,起诉25件53人,监督立案2件2人。探索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方式,在荆江流域开展增殖放流3次,放流鱼苗70000多尾。联合县法院、司法局对县城北环路的“青山挂白点”进行生态修复,建成社区矫正绿色教育基地。发挥驻河长办检察室作用,针对部分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执行不规范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整改落实。
二、围绕主责主业,务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82件116人,起诉398件571人。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起诉15人,涉案金额1.45亿元。严厉打击“假骗毒”犯罪,批捕起诉制售假烟犯罪19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1人、制售毒品犯罪16人。加强与监委配合,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温溪龙挪用公款案入选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取得良好办案效果。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捕12人,不诉50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改变强制措施8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16人,适用率82.69%,有效提升诉讼效率,促进和谐稳定。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深入释法说理,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妥善办结群众来信来访47件次;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和公开听证工作,顺利化解黄某荣信访积案,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刑事诉讼监督提质增效。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3件3人、撤案24件35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8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件;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设立检察室,完善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引导侦查案件24件,提出侦查意见117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件,改判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 纠正看守所刑事执行违法6件;审查提请暂予监外执行17人;开展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酌定量刑情节调查工作,对12名严重违反监规的在押人员,建议酌情从重处罚;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监督法院立案执行21人,纠正违法1件;发挥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作用,纠正违法6件,防范脱管漏管。
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稳步推进。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2件,提请抗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已被全部采纳;加大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的监督力度,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7份,已被采纳6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6份,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针对部分食品药品严重失信人员未及时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深入。落实未成年人涉罪案件“该严的必须严,该宽的宽到位,重在转化”的要求,对依法应当从严的批捕6人、起诉5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不捕3人、不起诉9人。结合办案,针对青少年吸毒贩毒问题,开展预防宣讲5场次。持续督促落实 “一号检察建议”,拓展“一长三员”队伍,织密校园法治保护网,联合县公安局、教育局建立教育行业从业人员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制度,防止违法犯罪劣迹人员进入教育行业;联合县教育局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举办法治讲座14场,受教育师生8000余人次。
三、落实从严治检,全力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守初心、担使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集体谈话和个人谈心谈话相结合,防止责任虚化空转。主动认领省委巡视反馈的13个共性问题厉行整改,促进党建更加规范,机关党委获评五星级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建+生态检察”党建品牌建设,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全年没有发生涉检舆情。
狠抓业务建设。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督导办案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缩短办案周期。刑事“案-件比”从1:2.75下降到1:1.65。强化业务推进,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认真抓好13项检察核心业务指标,每月进行分析通报。分类开展教育培训,通过庭审观摩、网络培训、“检答网”问答等形式提升业务素质,检察人员参加各类专业素能培训86期905人次。落实司法责任制,领导带头办案184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优化队伍管理。持续推进检察改革,在县委支持下,按期晋升12名干警的职级,并落实相应待遇,有效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加强干警教育管理监督,制定实施《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促进依法规范办案。加强办案风险防控,严格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每月报告制度,已报告18人次。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
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开展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工作部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要工作、重大案件主动报告,专题向县委报告我院党组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创城,落实网格挂钩责任,支持创城经费5万元,派员进行常态化创城值班。助力精准脱贫,认真落实挂钩村各项帮扶措施,对5名涉案贫困人员进行国家司法救助4.2万元。主动跟进电信诈骗整治和土楼景区综合治理,提供司法保障。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对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整改、逐项落实。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533份,发布官方微信92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共有2个集体、11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再次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是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社会各界和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司法办案方面,司法理念转变还不到位,司法办案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均衡。三是在队伍建设方面,业务素质和人才培养还有短板。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为南靖“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超越上下功夫、求深入。持续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更好服务“大抓工业、抓大工业”,深化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立足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助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要求,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运用检察建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社区矫正监督等,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参与整治“假骗毒”违法犯罪,健全防范打击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平安南靖建设。
二是在加强检察监督、促进均衡发展上下功夫、求极致。做优刑事检察,更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开展刑拘后未报捕未移诉案件专项监督。更加注重办案追赃挽损,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面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确保刑罚执行到位。积极推动“两法衔接”,促进依法行政落实。认真执行民法典,深化民事执行、虚假诉讼等专项监督,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探索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新领域案件。注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积极参与整治和预防青少年涉毒违法犯罪。
三是在推进检察改革、深化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求提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职能运行。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提高办案质效,促进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部署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着力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新的一年,我们将根据这次会议的决议和代表的意见,忠诚履职、务实进取,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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