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靖县检察院持续深化“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保护能级。近三年来,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150件,诉前程序131件,检察建议84件,磋商3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2件,提起诉讼7件;圆桌会议开展4场。
1.强化监督合力,形成综合治理格局
南靖县检察院定期与县河长办召开联席会议,共享涉河涉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相关线索信息,切实增强执法司法合力。如针对本县山城镇汤坑村及县城辖区内非法占用河道进行种植活动及网红打卡点侵占河道的违法现象,牵头多个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圆桌会议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份,磋商3件,清理被侵占湿地10处。专项整治活动后,联合县林业局开展湿地保护专题宣传,在江滨公园、郊野公园设立湿地位置公示牌4个,湿地保护宣传牌30个,以点带面让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
2.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共建共治机制
2021年与县河长办会签《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2022年与平和县检察院会签《九龙江西溪上游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配合意见》,建立九龙江西溪流域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2023年与县河长办、永定区检察院、永定区河长办联合签署了《九龙江西溪源头‘河长+检察长’跨区域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继续强化生态领域跨区域协作,经验做法被水利部官网及《中国水利报》刊载转发。
3.强化检察职能,筑牢河湖生态屏障
南靖县检察院力促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2021年度在全市首创公益诉讼观护员制度后,进一步创新生态案件公益诉讼观察员机制。先后聘请29名公益诉讼观察员,其中包含省、市、县人大代表等,制定《南靖县人民检察院人大代表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实施办法》,同时邀请青年志愿者、新闻媒体工作者等22人进行“益心为公”云平台志愿者注册,完善志愿者服务和管理工作机制,及时收集线索并开展调查。截止目前,公益诉讼观察员提供线索50余条,成案42件。
南靖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志勇提出:一是要进一步推行“河长+检察长”联动督导机制,充分发挥好协作联动机制作用。二是要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联合巡查执法,严厉打击涉河涉湖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多层次、多方面、多格局开展河湖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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