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监管执行检察
南靖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各项驻所检察工作,视疫情情况采取回访谈话、查看视频监控、电话了解、所情分析、信息联网等“非接触式”了解监管场所动态,对监管场所工作进行每日检察,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派巡融合检察方法,积极主动对接上级检察院对县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强化监督力度和实效,促进看守所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社区矫正执行检察
南靖县检察院通过巡回检察对辖区内3个司法所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文书16份及巡回检察反馈意见等方式,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共同分析研判,督促整改落实,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促进监督提质增效。
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类型、社矫期间表现、思想动态、外出请销假情况等因素确定重点排查对象,以抽查档案材料、查看打卡记录、约谈社区矫正对象、与工作人员交流等方式,深入8个司法所开展重点人员排查。通过巡回检察+重点排查专项检察等方式,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及再犯罪情况发生。
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检察
南靖县检察院对辖区内主刑执行完毕仍需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进行梳理,通过到属地派出所实地查看执行档案,对辖区内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报到、接收、监管是否到位、建档是否及时、执行开始和执行期满是否依法宣告、执行期间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检察并更新台账。对检察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口头纠正意见1件,督促执行机关及时依法宣告,完善档案,并加强与罪犯工作单位及其居住地基层组织的协作配合,强化日常监督。
下一步,南靖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立足本职,尽职尽责履行执行检察监督职责,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及时纠正违法,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牢守刑事执行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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