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靖县检察院联合平和县检察院、南靖县生态环境局针对九龙江西溪上游黄井溪(流经平和、南靖)流域污染开展联合专项行动。
据了解,黄井溪南靖段断面水质长期不达标,水体黑臭,严重影响流域两岸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甚至威胁靖城镇几万居民饮用水安全。
今年5月份,南靖县检察与平和县检察院签订《关于九龙江西溪上游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配合意见》,就九龙江西溪上游生态环境资源司法,特别是打击两县交界处的黄井溪工业区、洪濑口污染流域水体问题达成多项协作共识。此次联合专项行动即是其中之一。
大雨过后,南靖、平和两县交界处的黄井溪水体浑浊、空气中弥漫着恶臭。在两县检察官监督下,南靖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交界处的水体进行采样。经检测,该水体水质为五类水,未达到国考断面三类水质要求。
检察官还邀请黄井溪南靖段沿岸山边村主干一道巡河,检查南靖段是否存在农业、生活、工业等污染源,了解当前的水体整治方案和效果、探讨污染打击和防治手段。
专项行动结束后,南靖县检察院与平和县检察院就黄井溪污染犯罪打击、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交流座谈。
接下来,南靖县检察院将与平和县检察院通过联合检查、调阅材料、随机抽查等形式,摸排、移送案件线索,督促两县有关部门履职,推进流域治理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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