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现金三千元,您清点一下”。
10月12日,南靖县检察院联合南靖县公安局,来到南靖县靖城镇古湖村,就一起诈骗案件举行返赃仪式,将追缴的7100元诈骗款逐一发还到11名被害人手中。
简要案情:
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等人流窜在南靖县靖城镇大房村、古湖村、廍前村等地,以“免费送进口锅及菜刀等产品”为由,逐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又以要被害人拿钱出来请喝水吃饭,会多送产品等理由,要求被害人交钱,最后以产品不够分发,要上车取货等理由逃离现场。本案被害人多达11人,且多为老年人。
在办案中,检察官着重对犯罪嫌疑人展开释法说理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主动退缴诈骗的钱款,及时挽回了被害人的损失。
考虑到本案被害人多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其中一被害人已有92岁高龄,为方便群众,南靖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协商后,决定进村就地返赃。
被害人拿回了被诈骗的钱财,欢喜之余,也对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表示感谢。
“我们老人平时都舍不得花钱,还被骗了这么多,感谢国家及时帮我们挽回损失。”一位被害人拿到返赃款后高兴地说道。
南靖县检察院持续强化案件追赃挽损工作,针对财产型犯罪,始终秉承“严格惩办,尽力挽损”的工作理念,尽一切可能,最大限度地挽回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今年以来已追赃挽损512万余元。今后,南靖县检察院将继续联合公安、法院,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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