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11月11日,南靖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农村农业局,在南靖县象溪水库,共同监督一起破坏林地案件当事人开展增殖放流。
象溪流域是南靖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象溪水库群山环抱、碧波荡漾、水体清澈,其水质对确保城区用水安全尤为重要。
活动中,共投放价值2万元的中华倒刺鲃鱼(俗称“粗鲢”)1万余尾。这些鱼苗的“入驻”,增加了象溪水库的“活力”,不仅净化了流域水质,还增加水体生物多样性,同时也对林地破坏造成的生态损害进行了补偿。
增殖放流是南靖县检察院为民办实事重要举措之一。今年来,南靖县检察院共在南一、南三、南五水库、象溪流域等地,放流红白鲢、鲤鱼、鲫鱼、草鱼、中华倒刺鲃等本地鱼苗16万余尾,助力水环境提升。
近期,南靖县检察院制定了《关于保护饮用水水源地象溪生态环境的实施意见》,将持续开展为期3年的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旨在通过违法犯罪打击、民事行政配合、生态环境修复等方式,建立全程法律监督,破解该县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难题,保障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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