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要求,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南靖县检察院结合本辖区疫情防控实际,严格落实上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部署,调整监督模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制发《南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小组,确定联络员每日与监管场所互通信息,及时有效进行工作对接处置,督促并配合监管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调整检察履职模式
采取回访调查、视频监控、所情分析、每日情况通报、信息联网检察等“非接触式”了解监管场所动态,督促羁押期限催办和预警、重点人员管理和病患治疗,对监管场所工作情况进行每日检察。
突出疫情防控检察。对羁押场所疫情防范工作的具体部署和安排进行全面了解,重点监督监区消杀、医疗卫生、民警隔离、入所物品食材消杀等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加强社矫对象信息核查。
通过福建省社区矫正监督指挥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打卡情况、位置确认等情况进行现场抽查。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强化信息核查,严格审批请假外出,加强对新入矫与外出回归矫正对象的行程核查,严防疫情流入,防止出现脱、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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